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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市疫情防控前线指挥部关于进一步优化调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 (44号)

发布时间:2022-12-14 17:49:47   来源:   点击:

关于进一步优化调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44号)

 

 

 

关于进一步优化调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
(44号)
 
按照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关于进一步优化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的通知》有关要求,根据我市疫情防控形势,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进一步优化调整我市疫情防控措施。现通告如下:
 
一、入新人员无需报备,抵新后不再查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健康码,不再落地检。
 
二、高风险岗位从业人员和高风险区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核酸检测,其他人员愿检尽检。
 
三、除养老院、福利院、医疗机构、中小学等特殊场所外,其他公共场所不再查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健康码。
 
四、重要机关、大型企业及一些特定场所可根据情况确定防控措施, 履行好主体责任。
 
五、药店要正常运营,不得限制群众线上线下购买退热、止咳、抗病毒、治感冒等非处方药物。
 
六、具备居家隔离条件的无症状感染者和轻型病例可采取居家隔离,也可自愿选择集中隔离收治。居家隔离期间做好健康监测,隔离5天抗原检测阴性后,连续2次核酸检测Ct值≥35解除隔离,病情加重的及时转定点医院治疗。
 
七、请广大市民做好个人防护,减少不必要的聚集,规范佩戴口罩。符合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条件的人员,尤其是60岁以上老年人要尽早完成全程接种和加强免疫接种,实现应接尽接。
 
新乡市疫情防控前线指挥部
2022年12月8日

 

本文选自:新乡日报官方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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